《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

来源:陕西“单一窗口”

2024年09月04日 10:24 18 次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

一、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实施主体

省公安厅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咨询电话

029-88796271(机场)029-86165225 (机关)

预约办理

监督电话

029-86165309

是否收费

收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间

全天24小时

办理地点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到达限制区口岸签证窗口

承诺办结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到达限制区口岸签证窗口

权力来源

中央下放到省市级

物流快递

网上支付

中介服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行使层级

省级

通办范围

联办机构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本级办理

办理方式

自办件

申报途径

窗口申报

 

二、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0个工作日

1.申请表格填写规范;

2.提交材料齐全;

3.符合出入境证件签发标准。

1.能当场受理的,直接受理;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

审查与决定

 

 

 

 

决定

0个自然日

台湾居民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委托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台胞证。

1.审批通过的,进入制证环节;2.审批未通过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颁证与送达

发证

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原件

复印件

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口岸专用)

申请人自备或签证窗口领取

1份

 

纸质

空表下载

 

二、

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仅供查验)

1份

纸质

 

 

三、

提交个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一张

申请人自备

1张

 

纸质

 

 

申请材料总要求

 

四、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三条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40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附件第二条公安部门第一款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第五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