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2年05月05日 00:00 6 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二)调查内容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五)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七)报送要求
(八)质量控制
(九)数据发布
(十)统计信息共享
(十一)使用名录库情况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服务外包企业报表
(二)服务外包交易平台报表
(三)国务院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报表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
(二)“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指标解释
(三)“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指标解释
(四)“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情况登记表”指标解释
(五)“服务外包国际认证情况登记表”指标解释
(六)“服务外包交易平台情况登记表”指标解释
(七)“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企业人员培训情况明细表”指标解释
(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培训机构人员培训情况明细表”指标解释
(九)“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企业认证情况明细表”指标解释
五、附录
(一)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二)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