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统计知识百问【一】

来源:陕西“单一窗口”

2024年07月11日 14:53 0 次

      为提升中国国际贸易、服务外包营商环境建设,商务部服贸司对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相关业务知识的解答遇到的常见问题,汇总整理了服务贸易统计知识100问,公众号将逐期发布供广大企业随时查阅。

01
什么是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简称,指的是以服务作为商品进行跨国交换的经济活动,核心是以资本、劳动力、知识技术和数据等为基本要素的服务交易。当前,国际社会和各国普遍采用的“服务贸易”定义有两种,一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贸易范畴的界定,将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提供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另一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国际收支手册》(BPM)中对服务贸易的定义,即涉及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

02
什么是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第一套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边协定,规定了各成员必须遵守的普遍义务与原则,磋商和争端解决的措施步骤。GATS协定于 1995 年 1 月正式生效,宗旨是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服务贸易,并促进各成员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的发展。

03
什么是跨境提供?

       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服务的交付可以通过诸如以下方式: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或其他计算机媒体的联接、电视以及通过邮件或信使方式发送文件、软盘、磁带等等。函授课程和远距离诊断是另外的实例。例如,中国学生跟美国老师在线学习英语,即为中国的服务进口、美国的服务出口。

04
什么是境外消费?

       一成员消费者到另一成员境内接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例如旅游活动。非居民人员的医疗以及在境外学习语言课程则是境外消费的另外两个实例。诸如境外船只维修这样的活动也包括在内,因为只有消费者的资产迁往或位于境外,才可获得这样的服务。

05
什么是商业存在?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例如,外资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及外国银行的分行或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都是通过商业存在供应服务的实例。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则,“供应某种服务”包括生产、经销、营销、销售和交付。在境外某一市场的商业存在不仅包括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法人,而且也包括具有相同特征的法律实体,例如代表处和分支机构。这种服务贸易往往与对外直接投资联系在一起。

06
什么是自然人移动?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的领土内提供服务。这种形式一般与商业存在形式相联系而存在,有时也会单独存在,即入境的自然人可以是外国服务提供者的雇员,也可以是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例如,外国医生或教师的短期就业;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调动,更普遍的是国外分支机构中的外籍员工的短期就业。其他实例有建筑工人或有偿家政服务人员的短期就业。再例如,跨国公司国外高管来华工作,属于自然人的流入,属中国进口服务。

07
服务贸易具有什么特征?

(一)无形性与多样性。服务交易的标的物通常是无形的,但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并不绝对,因为有很多服务已经被物化,比如光盘中的软件等。服务贸易交易标的物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例如技术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内容之一,其交易标的物是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

(二)服务生产、消费的同步性和国际性。一般情况下,服务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提供和消费也是不可分离的,服务提供的过程就是服务消费的过程,只不过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具有不同的国籍,通过商业存在或自然人移动等形式实现了服务产品的跨国境流动,而有形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可以在时空上发生分离。

(三)服务贸易保护更具有隐蔽性和灵活性。因为服务贸易对象的特殊性,传统的关税壁垒无法发挥作用,因此服务贸易的保护通常采取非关税壁垒的形式,这种限制措施更具有隐蔽性。

(四)服务贸易监管的复杂性。由于服务贸易涉及行业众多、涉及对人员流动的管理等原因,服务贸易规则更复杂,管理难度更大。

08
相比货物贸易统计,服务贸易统计的困难是什么?

      相比货物贸易,服务进出口统计难度更大。货物进出口需要通过海关关境,具有国际公认的商品编码,关于数量、原产地和目的地的资料以及发票等,此外货物通过海关时,需要登记核验,履行通关手续。而与货物贸易不同的是,作为服务贸易交易对象的服务通常不会实际跨越海关关境,缺少国际公认的服务编码,也缺少数量、原产地等资料,因此服务进出口统计更加困难。

09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内容是什么?

       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数据的统计包括两部分,分别为服务进出口统计和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S 统计)。

(一)服务进出口统计

       最新修订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2010》是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服务进出口统计依据。服务进出口统计一般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的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三种模式。

(二)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

        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的依据是《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2010》。

       该手册推荐各国可按照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所述的业务,对跨国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服务交易统计数据进行分类,并根据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的“国外分支机构服务活动分类”进行分组。FATS 统计根据国际资本流动方向,分为内向 FATS 统计和外向 FATS 统计。

10
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贸易的分类有哪些?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服务贸易共包括 12 大类:(一)商业服务;(二)通信服务;(三)建筑及相关的工程服务;(四)分销服务;(五)教育服务;(六)环境服务;(七)金融服务;(八)保健和社会服务;(九)旅游和与旅行有关的服务;(十)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十一)运输服务;(十二)别处未包括的其他服务。

11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服务贸易的分类有哪些?

        联合国(UN)等六大国际机构于 2002 年共同编写并发布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2010 年联合国(UN)、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欧盟统计局(Eurostat)、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世界旅游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TO)等 7 个国际组织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进行了修订。《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 2010)按照《国际收支服务扩展分类》(EBOPS 2010),将“服务贸易”分为 12 大类,分别是:(一)对他人拥有的有形投入进行的制造服务;(二)别处未包括的保养和维修服务;(三)运输;(四)旅行;(五)建筑;(六)保险和养恤金服务;(七)金融服务;(八)别处未包括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九)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十)其他商业服务;(十一)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十二)别处未包括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各国定期向世贸组织上报该分类标准下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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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运输服务进出口?

       指一个经济体的居民为另一个经济体的居民提供的海运服务、空运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服务、内陆水道运输、空间运输、管道运输服务、运输辅助服务以及邮政和寄递服务等。不包括在内的相关项目是运费保险、非居民承运人在港口购买的货物、铁路设施、港口和机场设施的修理以及出租或包租不带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

13
运输服务进出口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统计范畴: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人员与货物的移动,包括出租(包租)带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的支持和辅助服务;还包括邮政及快递服务。典型业务类型包括:(一)客运服务:对人的运输。包括乘客票价和其他费用;(二)货运服务:对货物的运输。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不包括货值本身;(三)其他支持和辅助运输服务。包括与货运分开计费的货物运输处理(如装载和卸载集装箱);仓储;包装和再包装;对港口和机场运输工具的清洁服务;打捞服务;相关的代理服务(包括货运代理和转发服务)等;(四)邮政和快递服务:包括收取、运送和交付信件、报纸、期刊、册子、其他印刷品、包裹和邮包等的服务;还包括邮局柜台服务,如销售邮票、电报、邮箱出租服务等。

14
什么是旅行服务进出口?

       指旅行者在其访问的经济体逗留期间从该经济体购买的货物和服务。包括旅游、留学、就医、境外务工等。旅行者的国际运费不包括在内。

15
旅行服务进出口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所包含的最常见的货物和服务包括:旅行者在所访问经济体消费的住宿、食品、饮料和交通费用,旅行者为自用目的购买(并可能带出该经济体)的礼品、纪念品和其他物品。不包括旅行者购买的用于在本国经济体或第三方经济体转售的货物;不包括贵重物品(如珠宝首饰和高价艺术品),耐用消费品(如汽车和电子产品)以及其他超过海关阈值的自用商品。这些货物被记录为一般货物贸易。也不包括外交官、领事工作人员、军事人员及其同行家属在其所驻经济体购买的货物和服务(记录为“政府服务”)。

16
什么是建筑服务进出口?

       指在建筑工程所在经济体未设立法人、分支机构及项目办公室,由本经济体居民企业直接开展的建设活动。

17
建筑服务进出口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建筑服务进出口统计采用总量统计办法,既包括建筑工程投入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也包括生产和经营的其他成本以及企业盈利。因此,建筑服务中包括的与建筑服务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也应纳入建筑服务统计。典型业务类型包括:以建筑物、工程性土地改良和其他此类工程建设,如道路、桥梁和水坝等为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相关安装和装配工程;场地准备、油漆、测量和爆破等特殊服务;建设项目的管理;从建筑工程所在经济体或第三方经济体(即既非负责建设工程的企业的居住经济体,也非建筑工程所在的经济体)购买的货物和服务;从事劳务承包、合作的中国居民提供劳务输出获得的收入,以及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劳务承包服务而支出的费用。

18
什么是保险服务进出口?

       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保险、养老金计划和标准化担保计划的辅助服务所涉及的保费、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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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进出口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具体可分成直接保险、再保险、保险辅助服务、养老金和标准化担保服务等四项。其中,直接保险可进一步细分为人寿保险、运费保险和其他直接保险;养老金和标准化担保服务可进一步细分为养老金服务和标准化担保服务。保险、养老金服务贸易在专门领域中尤为常见,如再保险和船舶、飞机等高价值保险项目。随着国际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寿险和养老金服务的跨境交易也会有相当大的规模。

20
什么是金融服务进出口?

       指保险和养老金服务之外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来源:商务部服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