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3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南宁关区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2026年03月16日 10:25 1 次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2026年03月16日 10:25 1 次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