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技术贸易发展报告
2023年04月25日 14:16 1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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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技术贸易发展报告
技术贸易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际贸易合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报告中“技术贸易”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5。目前我国正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陕西正逐渐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与贸易交流的重要枢纽,面对当前复杂的全球贸易环境,如何掌握技术贸易运行规律,发挥技术贸易优势,将为推动陕西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注入新动能,构筑新优势。
一、我国技术贸易总体概况
从全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深度演化。全球科技创新进入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与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技术相互渗透、交叉融合,呈现出智能化主导、融合式巨变、多点式突破特征,推动全球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发生重构,世界各国争夺发展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
伴随着全球知识经济迅速发展,国际技术贸易呈现如下新趋势:第一,科学进步以及技术信息的传播加快,国际技术贸易发展迅猛,地位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国际技术贸易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中所占比例也逐年攀升。第二,技术转让日益活跃,以知识或信息为形态的技术转让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如专利、专有技术等。第三,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发生重要改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企业兼并、依托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技术外包等新型形式。第四,国际技术贸易格局深刻变化,发展中国家越来越重视技术创新,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对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十三五”我国技术贸易发展的主要特征
“十三五”期间,我国科技创新实现量质齐升,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根据科技部报告及国家统计局数据,五年间我国技术贸易发展迅速: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翻了一番,2019 年超过两万亿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排名从 2015 年的第 29 位跃升至 2020 年的第 14 位。五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科技重大专项成功收官,移动通信、新药创制、核电等取得重大成果。北京、上海、粤港澳等科创中心加快建设,21 家国家自创区和 169 家高新区成为地方创新发展的领头雁,高新区国内生产总值从 8.1 万亿增长到 12.2 万亿,五年增长超过 50%。高新技术企业从 7.9 万家增长到 22.5 万家。具体来说:
1. 技术出口增长强劲,进口增速平稳
2016 年至 2019 年我国技术贸易额由 542.3 亿美元提高至 673.4 亿美元的历史最高水平,年均增速 7.5%,其中出口增速 11%,进口增速 4.6%。2019 年的贸易规模、出口规模和进口规模分别是 2011 年的 1.9 倍、12.6 倍和 1.1 倍。由于出口规模增长迅速,技术贸易逆差由 2016 年的 72.3 亿美元降至 30.6 亿美元。
2. 技术进口“软性化”,知识产权进口成为主要方式
我国技术引进方式从“硬”向“软”转变,标志着技术进口“含金量”不断提升。2017 年至 2019 年我国技术费占技术进口额比重分别为 97.4%、97.2%和 89.3%;其中, 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商标许可)进口在技术进口额中占主导地位,占比分别为 65.6%、68.5%和 60.3%;其次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占比分别为 21.1%、16.2%和29.1%;再次是计算机软件,占比分别为 7.2%、11%和 2.3%。从实践角度看,并购是近年来我国企业获取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路线。在技术研发周期长、高风险、高投入及核心技术引进存在困难等情况下,海外并购可以有效规避国外技术壁垒,使企业短期内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3. 技术出口以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主
2017 年至 2019 年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在技术出口额中的比重分别为 68.2%、62.9% 和 69.3%,其次是计算机软件出口,占比分别为 16.2%、8.8%和 7.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是技术贸易最大的顺差项,2017 年至 2019 年顺差额分别为 82.5 亿美元、124.3 亿美元和 120.5 亿美元;其次是计算机软件出口,2019 年顺差额为 14.1 亿美元,表明我国承接国际软件和信息技术外包出口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正在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规模实力不断增强。
4. 技术贸易市场主体仍以外资企业为主
外资企业一直在我国技术贸易中占绝对主导地位。2017 年至 2019 年外资企业在技术进口额中占比分别为 69.1%、72%和 53.1%,在技术出口额中占比分别为 70.3%、60.5% 和 58.8%。说明外资企业仍然是我国技术贸易的主要支撑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其技术外溢效应仍然对我国技术创新能力产生重要影响,也说明我国日益优化的营商环境对于外资高技术企业具有较强吸引力。同时,内资企业的技术贸易份额占比逐步上升, 表明我国技术贸易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2019 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在技术进口额中的比重共计为 38.3%,较 2017 年的 24.7%提高 13.5 个百分点;在技术出口额中的比重共计为 37.2%,较 2017 年的 24.8%提高 12.4 个百分点。且 2018 年内资企业的研发强度为 1.3%,高于外资企业 0.3 个百分点,说明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带动了技术出口增长。
值得关注的是,民营企业仅次于外资企业正成为我国技术贸易的重要市场主体。从技术进口看,近年来民企通过开展跨国并购、购买专利技术、加强与国外企业和机构开展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技术引进力度。从技术出口看,民营企业已经超过国有企业,2017 年至 2019 年在技术出口额中民营企业占比分别为 15.5%、16.8%和 15.4%。技术引进促进了民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18 年民营企业研发人员全时当量和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均占我国各类型规上工业企业的三分之一,显示出越来越强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逐渐缩小与跨国公司和国企的技术差距7。
5. 技术贸易市场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
我国目前与全球 130 多个国家建立了技术贸易联系,但高度集中于发达经济体且保持基本稳定。2019 年我国前十大技术进口国家和地区分别为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瑞典、韩国、瑞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意大利,占我国技术进口额的比重高达 87.3%, 其中来自美国、日本和德国的技术引进额合计占比达 56.2%。2019 年前十大技术出口国家和地区分别是美国、中国香港、阿联酋、日本、德国、瑞典、孟加拉国、新加坡、韩国和英属维尔京群岛,以上 10 个国家和地区占我国技术出口额的比重达 71.3%。美国一直是我国第一大技术进口来源国和出口目的国,2017 年至 2019 年我国对美技术进口额占比分别为 33.6%、34.7%、24%,对美技术出口额占比分别为 22.2%、30.8%、17.6%, 2019 年受贸易摩擦的影响,双边技术进出口均出现大幅下滑。值得关注的是,“一带一路”沿线逐步成为我国技术出口的重要新兴市场。2019 年我国技术出口前十大目的地中,阿联酋、孟加拉国、新加坡均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6. 技术进口以制造业为主,技术出口以服务业为主
从技术进口看,交通运输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和医药等制造业是我国技术进口的主要行业。2017 年至 2019 年在前十大技术进口行业中制造业类有八个,制造业技术进口额合计占比分别为 78.3%、77%和 63.9%,说明国外技术仍是我国制造业获取先进技术、实现技术升级的重要来源。从技术出口看,服务业占主导地位。2017 年至 2019 年在前十大技术出口行业中,包含了专业技术、软件、研发、计算机服务等服务领域,这四个领域的技术出口额合计占比分别为 51.7%、53.7%和 53.3%,说明以国际服务外包为主的服务出口是技术出口的主要来源。此外,技术出口还涉及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专用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等制造领域,2017 年至 2019 年制造业技术出口合计占比分别为 33.6%、17.8%和 23.8%,表明这些领域通过技术进口提升了创新能力,带动了技术出口发展。
(二)我国技术贸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技术贸易结构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国的技术贸易虽有长足发展,但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仍然过小,出口不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技术贸易在全球中所占的份额更是偏小。我国技术贸易进出口中,外资企业占比过大,内资企业作用有待加强。同时,我国企业在引进外资方面也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许多企业的业务制定中存在引进外资的指标设置,而这导致其相关部门片面追求引进量,而对其技术的评估标准设置则并不健全,从而导致了低水平重复引进问题的普遍存在。
同时,在技术引进方面依赖进口的状态也导致我国易于受到他国政治经济波动的连带影响。除此之外,动荡的外部环境导致许多企业只追求眼下的经济效果,关注技术引进的数量,忽略了对引进技术的内化工作,造成对引进技术利用低下、进而趋向重复引进的恶性循环。同样,这种被动的依赖状态也容易导致企业形成惰性,缺乏核心竞争力, 不利于其长远发展。
2. 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考验
我国已经跻身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截至 2021 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 359.7 万件。其中,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7.5件,较上年提高 1.2 件。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2019 年我国已连续 9 年列全球专利申请量首位,且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但外围专利多、核心专利少的状况导致我国知识产权出口不仅规模小,反而要对外支付高额知识产权使用费,成为技术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
长久以来,由于我国经济、技术等现实因素影响,导致我国许多企业仍缺乏产权意识,也没有对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予以足够的关注。在与各国的经济交往中,我国技术企业普遍缺乏对相关国际法规的了解,这导致其在国际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在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也难以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同时,我国不少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相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没有顺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
3. 技术引进的区域分布不平衡
我国区域技术贸易水平的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向关系。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高新技术产业优势明显,技术贸易也占绝对优势。技术引进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平衡性意味着中、西部与东部在新技术获取、消化吸收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存在差距, 从而造成区域间技术创新差距进一步扩大,影响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陕西技术贸易发展状况
(一)创新驱动发展背景
从全国看,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强大的国内市场正在形成,消费结构、需求结构、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速构建。根据《陕西省“十四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数据,陕西省创新驱动显著增强,优势行业快速发展。“十三五”时期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由 2015 年的 393.2 亿元增加至 2019 年的 584.6 亿元,年均增速为 10.4%;2019 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2.3%,排名全国第 7 位、中西部第 1 位。金融业总资产由 2015 年的 4.3 万亿元增加至 2020 年的 6.6 万亿元,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建设成效明显。物流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西安、延安和宝鸡三市入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根据“2021 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21 年末全省认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8397 家。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68951 项,合同成交金额2343.44亿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 23225 项,成交金额 548.47 亿元;技术转让合同 1456 项,成交金额 26.72 亿元;技术咨询合同 2370 项,成交金额 13.86 亿元;技术服务合同 41900项,成交金额 1754.4 亿元。全年共获授权专利 86272 件,其中发明专利 15516 件,实用新型专利 65011 件,外观设计专利 5745 件。截至 2021 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7379 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17.045 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25859 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 6.542 件。2021 年,举全省之力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总平台建设,制定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1+N”政策体系,设立规模 20 亿元的科创母基金,115 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并注册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38.6%,高新技术企业增长32.3%,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 33.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6 家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联合体投入运营,空天动力陕西实验室启动建设,国家超算西安中心、中国—中亚“一带一路” 联合实验室等顺利获批,26 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根据陕西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 2021》(以下简称《报告》)数据,陕西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为 67.9%,排名保持在全国第 9 位、西部第 2 位。其中:从科技活动产出指数看,陕西科技活动产出指数为 77.4%,比上年增加 1.4 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 4 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 个百分点,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苏、广东排在前6 位;从高新技术产业化评价指数看,陕西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为 66.4%,比上年增加 0.5 个百分点,排名比上年上升 1 位至全国第 11 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看,陕西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为 68.6%, 比上年下降 1.4 个百分点,排名第 12 位。
截至 2021 年底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总数 8397 家,2021 年新增 3741 家,其中电子信息 1315 家,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714 家,高技术服务 657 家,新材料 278 家,生物与新医药 276 家,资源与环境 209 家,新能源与节能 184 家,航空航天 108 家。
(三)陕西技术贸易运行分析
1. 技术出口
2021 年技术贸易出口合同项目共 198 份,同比下降 31.5%;合同金额 2.3 亿美元, 同比增长 20.4%,其中:技术费 2.2 亿美元,同比增长 22.2%。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计算机软件出口为技术出口的主要方式。从出口方式上来看,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出口、专有技术的许可为主要的三种出口方式。其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陕西省技术出口的最主要方式,其出口合同额1.2 亿美元, 同比增长3.7%,占比为51.6%;计算机软件的出口合同额5690.9 万美元,同比增长28.6%,占比为25.3%;专有技术的许可出口合同额3410 万美元,同比增长263.6%,占比为15.2%。上述三类出口方式共占技术出口合同额的 9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务是技术出口的重点行业。从行业情况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陕西省技术出口的重点行业,技术出口合同额 1.3 亿美元, 同比增长 27.7%,占比为 56.7%;其次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技术出口合同额 7242.7 万美元,同比增长 34.9%,占比为 32.2%;除此之外,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技术出口合同额 1603.7 万美元,同比下降 8.1%,占比为 7.1%;制造业技术出口合同额 908.1 万美元,同比下降 43.2%,占比为 4%。上述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共占技术出口合同额比重的 96%。
外商投资企业是技术出口的主体。从企业性质看,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和国有企业为陕西技术出口的主要企业类型。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为陕西省技术出口的主体, 技术出口合同额 1.5 亿美元,同比增长 22.1%,占比为 65.7%;其他企业技术出口合同额 3410 万美元,同比增长 276.5%,占比为 15.2%;国有企业技术出口合同额 3006.4 万美元,同比下降 46.8%,占比为 13.4%。上述三类企业共占技术出口合同额的 94.2%。
亚洲和北美洲为主要技术出口地区,非洲和欧洲业务快速增长。2021 年,全省技术贸易出口合同金额 2.3 亿美元,同比增长 20.4%。其中,对亚洲和北美洲的技术出口占比较为突出,2021 年出口亚洲的合同金额为 1.1 亿美元,同比增长 10.1%;出口北美洲的合同金额为 0.6 亿美元,同比增长 35.4%,二者共占技术出口合同金额比重的 78.2% 。此外,非洲和欧洲的技术贸易发展保持较快增长,2021 年,技术出口欧洲的合同金额 1739.5 万美元,同比增长 46%,占比 7.7%。2021 年,技术出口非洲的合同金额为 2509万美元,同比增长 114.9%,占比 11.1%。
1. 技术进口
2021 年陕西技术贸易进口合同项目共 13 份,同比下降 35%;合同金额 1191.12 万美元,同比下降 77%,其中:技术费 1191.12 万美元,同比下降 77%。
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是技术进口主要方式。从进口方式看,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为陕西省技术引进主要方式。其中,专利技术进口合同额 692.6 万美元,同比下降 79.2%, 占比为 58.1%;专有技术进口合同额 454.7 万美元,同比增长 23.7%,占比为 38.2%。上述两种进口方式占进口合同额的比重为 96.3%。除此之外,其他方式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口合同额为 25.7 万美元和 18.1 万美元,分别占合同金额的比重为 2.2%和 1.5%。
制造业是技术进口的重点行业。从行业情况看,制造业为技术引进的重点行业,进口合同额 1136.4 万美元,同比下降77.6%,占比为 95.4%;具体来说,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进口合同额 629 万美元,同比下降 75.6%,占比为 52.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进口合同额 372.3 万美元,同比增长 276.6%,占比为 31.3%。其次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进口合同额 29 万美元,与去年持平,占比为 2.4%;除此之外,其他行业进口合同额 25.7 万美元,同比下降 76.1%,占比为 2.2%。
外商投资企业是技术进口的主体。从企业性质看,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为占合同金额比重较高的三种企业类型,外商投资企业是陕西省技术引进的主体。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进口合同额 860.5 万美元,同比下降58.6%,占比为72.2%;国有企业技术进口合同额 195.2 万美元,同比下降 93.1%,占比为 16.4%;民营企业技术进口合同额 135.4 万美元,同比下降 45.1%占比为 11.4%。
北美地区技术进口占比高。2021 年,全省技术贸易进口合同金额 1191.1 万美元, 较 2020 年下降 77%。就国别地区来看,北美地区是陕西省技术贸易进口的主要来源地, 占合同进口额比重达 54%。除此之外,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冲击,全省技术贸易进口地区中,亚洲、欧洲的技术进口合同金额分别为 389.8 万美元和 132.4 万美元, 较 2020 年均呈现下降趋势,占比分别为 32.7%和 11.1%,以澳大利亚为主的大洋洲的技术贸易同比增长 162%,占比为 2.2%。
三、实施多元主体发展举措
(一)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发挥政府引导职能,构建陕西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统筹规划的高效管理体制。在技术创新资金投入方面,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完善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体制。在科技人才投入方面,落实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开放性的科技人才培养、吸收机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在技术创新转化方面,建设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网络,构建高新技术领域“产学研”服务体系和规模化、专业化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此外,发挥陕西省的国际影响力,为高新技术企业构建国际化创新网络平台,促进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与国际接轨。
加快提升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等服务能力。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围绕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科技成果产业化“加速器”和两链深度融合“促进器”三大目标,加快打通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的通道、创新创业与金融支持紧密对接的通道、科研人员成长为企业家的通道,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科技服务聚集区。以西安、宝鸡、汉中等创新型城市为龙头,以重点科研机构、骨干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为主要载体,依托央企、军地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建成一批航空、航天、船舶、兵器等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与实施,构建信息充分、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
(二)加强技术贸易管理,发挥服务平台优势
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及时做好企业日常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工作,并向企业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按照陕西省“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要求,进一步将技术进出口备案登记工作下放到市一级,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发挥技术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大相关技术出口集聚地的引导力度, 鼓励搭建面向全球的技术服务平台,推进技术出口便利化。继续组织技术贸易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专业展会和培训活动,加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力度,认定更多的技术贸易企业成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行业数字化发展。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装备在服务业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骨干企业集聚创新要素提高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强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创新,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
(三)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培育自主国际品牌
从企业角度出发,明确其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激发企业员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营造自主创新、开放包容、诚信科研的企业新文化。在陕西高新技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的同时,也要重视对高新技术领域国际化自主品牌的培育,通过品牌效应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开发潜在国际新市场,提升陕西高新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利用品牌营销的方式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明确发展方向,在充分把握自身优势、掌握行业动向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研发规划,打造具有自身特色和强大竞争力的产品,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服务,进而形成品牌效益,将其做成具有强大内驱力和自生力的优势品牌。
(四)提升软件供给能力,争创“中国软件名城”
支持西安市争创“中国软件名城”,推动软件供给能力提升,依托西安高新区丝路软件新城,大力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探索“园中园”的校企联合孵化模式,整合自由软件开发者资源,开展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产品和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研发+”模式,延伸龙头企业研发业务链条,发展“研发+制造”、“研发+生态平台”、“研发+产业园区”等模式,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等传统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服务,为传统产业发展“赋智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