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关于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的通告

来源:海关总署

2024年09月04日 16:16 10 次

为推动西安关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有序发展,进一步促进保税物流高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 240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243号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区实际情况,现就本关区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布局规划适用于西安海关关区范围内。适用的保税仓库包括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适用的出口监管仓库包括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和国内结转型出口监管仓库。

二、规划原则

(一)因地制宜,宏观控制。结合关区实际,切合地方政府总体发展战略、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主要是根据市场自有的供需规律,从长远和眼前的利益、局部和整体利益等全方位考虑规划问题。

(二)规划先行,合理布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既要考虑当前的实际需要,也要考虑未来发展的总体要求。要从国家宏观层面上布局规划,坚持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做到布局合理,有效整合,利用现有物流设施及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

(三)有序推进,高效监管。合理制定远期规划和近期规划,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支持在专业市场集中、实际需求迫切、建设条件成熟、业务量较大的地区以及技术先进的大型生产企业设立两仓,突出重点、分步有序推进,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跨越式发展。

三、如遇特殊情况,西安海关根据当地对保税仓储等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对布局规划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