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跨境电商“9710、9810”出口业务模式首批申报成功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0年09月03日 14:57 123.39k 次

202091日凌晨,在陕西省商务厅、口岸办、咸阳机场、中铁联集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西安咸阳机场海关、西安车站海关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试单通过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批申报成功,并顺利通关。这标志着陕西省跨境电商迈入出口业务全模式、简化申报秒通关的新时代。

 

910时,陕西省首票以“9710”清单模式申报的货物“工具箱套装”在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成申报,并在西安车站海关顺利通关,西安丝绸之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业作为此次陕西省落实跨境电商“9710”出口的试点企业,实现陕西省报关单申报“9710”首单。

 

910时,陕西省首票以“9810”清单模式和报单模式申报的货物“化妆品收纳盒”在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成申报,并在在西安咸阳机场海关顺利通关,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大秦韵跨境电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此次陕西省落实跨境电商“9810”出口的试点企业,实现陕西省报关单申报“9810”首单。

 

91日凌晨陕西跨境电商B2B出口首单启运现场

 

 

陕西“单一窗口”运维支持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此次参与“97109810”模式申报的企业共计4家。

 

西安车站关区(9009关区)包含电商企业1家,物流企业1家。分别为西安丝绸之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郑州市程驰速递有限公司。共计申报4单,交易金额共计达190508.52人民币。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9002关区)包含1家电商企业,1家物流企业。分别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大秦韵跨境电商合伙企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共计申报4单,交易金额共计达1551.31美元。

 

202061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于202071日增列 “97109810”监管代码用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20208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增加西安为第二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城市,于202091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工作。

 

此次改革为跨境电商B2B出口量身打造监管新通道,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出台的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大大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积极助力企业度过难关,实现关企共赢,有利于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陕西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跨境电商口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全力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双向发展。下一步将深耕我省跨境电商产业资源,结合我省中欧班列长安号优势、创新优势,引育跨境电商产业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